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工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3-09-27 浏览:】
各系:
太阳官网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采用“一次性申请,分学年发放”的方式,现将2013年贷款续放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放对象
见附件。
二、续放条件
借款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银行将停止续放: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有刑事犯罪记录或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
2.学习不认真,品德差,补考或重修后仍有不合格课程;
3.学生因休、退、转学或出国等原因,本学年不在校就读;
4.上学年贷款已停放;
5.学生本人申请停止发放贷款;
6.有不良信用记录。
三、续放时间
银行依据合同签订的时间进行放款。
四、续放方式
银行将此次续放的助学贷款汇入学校帐户,由学院财务部先行抵扣贷款学生当年或往年的欠费,如有余额,财务部会退还学生本人;退款方式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系在核实学生的实际情况后,将以下材料于10月12日前上学工部办公室(行政楼117室):
1.附件1中每一位学生历学年的学习成绩单,转专业学生由目前所属的学院负责报送;学生成绩单须系盖章且按附件中提供的名单顺序排列;
2.国家助学贷款不放款学生名单备案表(见附件2),纸质与电子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发送至tmzzb@zafu.edu.cn。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2013年老生助学贷款预发放名单.xls
学工部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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