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药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来源:公共保障部 编辑:徐寒建 时间:2013-09-28 浏览:】
各系(部、中心),各部门: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医药费的报销,特设立医药费报销专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每周二 上午9:00 — 11:00
下午12:00 — 16:00
二、报销地点:行政楼一楼事务大厅医药费报销窗口
三、报销内容
(一)学生医药费
1.门诊:办理报销手续,并在1-2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打入学生在计划财务部登记的建行卡中。
2.杭州市大学生医保(住院):办理大学生医保报销盖章等事宜。
具体规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学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和《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关于学生参加杭州市医保的暂行规定》。
(二)教职工医药费
1.省医保(特殊情况未刷卡):办理登记手续,待送省医保报销后,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打入教职工工资卡中(具体规定参照省医保报销有关规定)。
2.自付超过1500元补助:办理报销手续,并在1-2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打入教职工工资卡中。
(三)子女统筹医药费
办理报销手续,并在1-2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打入教职工工资卡中。
四、报销专窗电话:0575-87760224(9200224)
请各系(部、中心)、各部门及时通知教职工及学生。
公共保障部
2013年9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咨询和办理学生平安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委员换届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