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4所独立院校通过规范验收

【来源:浙江教育报  编辑:方平  时间:2016-11-07  浏览:

浙江教育报讯(记者 武怡晗)日前,省教育厅公布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www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成为我省首批拿到“户口”的独立学院。

为解决独立学院性质不够清晰、独立办学主体地位不够落实、办学特色不够突出等问题,今年4月,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等多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支持独立学院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促进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发展作了明确规定,确立独立学院主体地位,理顺独立学院体制机制,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意见》公布后,我省4所符合相关要求的独立学院提出验收申请,并通过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省教育厅计财处表示,评审不分批次,满足条件的独立院校申请一家,评估一家。

据了解,根据《意见》,将从两个方面对独立学院提出规范要求:一是着力落实独立主体地位,即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着力理顺体制机制,即与政府的管理归属关系主要是基于母体高校的隶属关系,与母体高校的责权利关系主要是基于产权持有比例,内部运行管理机制主要是基于学校章程。独立学院通过规范验收后,在校园用地、房产以及提供学历教育取得的收入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普通高校同等的政策,在建设规划、用水、用电、用气、排污等方面享受与公办普通高校同等的收费优惠政策。

媒体链接:浙江教育报

http://www.zjjyb.cn/jyb/yaowen/15806.html

                           (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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